期房销售:为买家提供更完善的保护
当期房或在建房产上市销售时,开发商必须向买家提供完工担保。

当期房或在建房产上市销售时,开发商必须向买家提供完工担保。该担保可确保购房者房产将完工交付。然而,担保形式多种多样,安全程度各有不同。“内在”担保由开发商直接提供,无需银行扮演保证金或担保人角色,但可能存在问题,尤其是当开发商陷入财务困境时,因为仅以其自身资金作为担保。
4月1日起实施的新法令旨在加强期房购房者的保护。要提供这种“内在”担保,开发商必须提供财务数据,证明其能够成功完成项目,例如过往销售记录或为本项目获得的贷款。因此,开发商必须证明楼宇已基本完工或地基已就位,且75%的资金已落实。
第二种担保称为“外在担保”,即由银行提供保证金,一旦出现问题,即使开发商无法向购房者退款,银行将承担退款责任。


